含硫矿制23万吨/年硫衍生物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含硫矿制23万吨/年硫衍生物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现对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含硫矿制23万吨/年硫衍生物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
- 建设单位:广东千与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位于茂名市高新区西区XQ-C3-11地块(中心坐标E110°56′8.069″,N21°33′16.205″)
- 建设性质:新建
- 工程概况:全厂总占地面积为88654.27m2(其中本项目一期占地面积约36849.861m2,建筑面积约74651.077m2),本项目拟建生产厂房、各类库房、罐区、污酸处理系统、变配电室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20万吨/年焦亚硫酸钠生产装置,联产25万吨/年98%硫酸、4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硫、20万吨/年铁精粉、2万吨/年40%硫酸,同时产生蒸汽和电力自用。
- 项目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2)废气:本项目各类废气分别配套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为未收集逸散的硫化氢废气和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硫酸雾),主要在污酸处理系统产生硫化氢污染源处定期喷洒碱液,储罐物料在装卸过程均通过密闭管道进行集中进料、慢进料,储存过程采用氮封隔离和定期水喷淋措施。
(3)噪声:采用隔声、减振和距离削减等防治措施。
(4)固废: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9BJB4I-_vjl71GgQm5NUQ?pwd=53fj 提取码: 53fj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报告可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289号室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评价范围内居民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个人,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一栏请予以注明,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您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信函邮寄地址: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289号 邮编:525021
联系人:杨文俊 联系电话:15119621619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11日。
可通过邮寄信函、电话反馈、现场反馈等多种方式表达您对项目建设中涉及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广东千与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
2026年10月29日
